吐鲁番市大风灾害防御条例第十五条有效造成严重灾害的大风天气结束后,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民政等部门,对预报预警、应急响应和救援保障等方面进行分析总结,制定改进措施。地方法规 · 吐鲁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