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编制的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应当包含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合理配置社区医疗卫生资源。

地方法规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