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章 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第七条有效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二)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四)公平交易的权利;(五)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七)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