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本行政区域内设立消费者协会,支持消费者协会依法履行职责,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