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敬老、养老、助老宣传教育,倡导健康养老新理念,营造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良好氛围。

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