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养老服务工作,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研究解决养老服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