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养老服务条例/第六章 扶持与保障第四十三条有效民政部门应当培育和扶持各类为老年人服务的志愿服务组织,建立健全服务时间记录、储蓄、回馈等激励机制。鼓励、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养老服务事业进行慈善捐赠,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人关爱服务活动。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