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市公共资源交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服务、监管等功能,依法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信息,实行全领域、全流程电子化,推广远程异地评标,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并平等参与交易活动。

地方法规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