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停车行业协会应当制定和完善行业自律规范,督促会员单位规范服务行为,诚信经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市停车行业协会的指导。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