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市场化、法治化、便民化原则,实行政府主导、多方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