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遵守城市轨道交通管理规定,有权对扰乱城市轨道交通管理秩序和危害运营安全的行为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