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五章 运营与服务第四十四条有效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利用车站空间或者设施开展公益宣传,传播泉水文化、历史文化、民俗文化、红色文化,营造开放包容、现代活力、诚信友善、和谐奋进的城市形象。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