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第八条有效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供。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24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