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第六条有效职工劳动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职工享有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利益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尊重、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行为。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24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