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第十九条有效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组织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者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职工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24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