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第十一条有效用人单位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需要延长职工工作时间的,应当与工会或者职工协商。未经协商的,工会或者职工有权拒绝,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扣发职工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24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