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规范与倡导第八条有效公民应当树立法治观念,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文明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范以及其他行为准则,积极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提升个人品德,维护公序良俗,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地方法规 · 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