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促进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条例/第五章 产业发展第三十二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推动边境地区农牧业产业强镇、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建设,巩固壮大实体经济。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