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促进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条例/第四章 基础设施建设第二十二条有效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边境地区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给予支持保障。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