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乡村清洁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条有效乡村生活污水的排放、处理和设施建设等适用《巴中市城乡污水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地方法规 · 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