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将海绵城市年度建设任务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地方法规 ·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