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可以决定本行政区域内与城镇开发边界毗邻的绿地参照执行本条例规定。

地方法规 · 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