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城镇绿化建设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制定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并向社会公布后施行。

管理养护责任人应当按照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做好绿化设施维护和树木花草养护工作。

地方法规 · 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