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开发区应当完善道路、能源、信息、供排水、治污、消防等基础设施;加快建设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智能交通等新型基础设施,为建设高效运转的数字园区提供支撑。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