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开发区建设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多规合一、创新驱动、集聚集约、绿色低碳的原则,将开发区建设成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和引领区。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