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科学制定开发区管理机构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与开发区管理机构签订目标责任书,作为领导班子任期考核、年度考核和绩效薪酬考核的依据。

领导班子考核结果是领导班子成员绩效薪酬、连任晋升的重要依据。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