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客运、货运驾驶员连续驾驶四小时未停车休息二十分钟或者班车客运、包车客运和旅游客运驾驶员二十四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超过八小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相应处罚。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