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道路运输相关政策,应当统筹考虑与北京市、天津市道路运输的协调,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要求,促进道路运输区域协作和发展。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