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为汽车租赁车辆购买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相关保险时,应当按照车辆登记的使用性质对应的保险费率投保。鼓励汽车租赁经营者与保险公司共同开发保险产品,提高汽车租赁经营者抗风险能力。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