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领导,将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道路运输与其他运输方式协调发展,落实用地和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保障道路运输管理、应急处置等经费。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