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农村宅基地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