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引导、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主选择优良品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种植其指定的品种。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