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三章 源头减量第十七条有效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性废物的产生;对列入国家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按照规定予以标注,并进行回收。电子商务、快递、外卖等行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包装相关标准和规范,优先使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环保材料。地方法规 · 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