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第六章 扶持保障第三十三条有效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为养老服务项目提供贷款、融资租赁、信托等金融服务。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适老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地方法规 · 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