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阳宗海保护条例/第五章 资源保护与生态环境修复第五十三条有效阳宗海保护区实施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阳宗海保护区内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应当采取脱硫、脱硝、除尘、防尘等有效防治大气污染的措施,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