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阳宗海保护条例/第五章 资源保护与生态环境修复第四十五条有效管理机构应当制定阳宗海保护区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建立和完善阳宗海保护区地下水监测系统及信息共享平台,对地下水实行动态监测。阳宗海保护区内开采地下水(含地热水、矿泉水),应当符合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按照有关规定报批,由管理机构依法征收相关资源费(税)。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