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阳宗海保护条例/第四章 水污染防治第三十五条有效管理机构应当采取措施,建设和完善生产、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推进阳宗海流域内污水管网全覆盖,确保收集污水全处理。对不具备管网集中收集的污水,通过分散式设施达标处理或者资源化利用。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向阳宗海水体排放含热废水,应当采取降温处理等措施,保证水体的水温、水质符合水环境质量标准。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