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第二章 设立、变更与终止第九条有效申请设立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申请书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