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二条有效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实施垄断或者不正当竞争行为,妨害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中国人民银行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非银行支付机构涉嫌垄断或者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当将相关线索移送有关执法部门,并配合其进行查处。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