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非银行支付机构为境内交易提供支付服务的,应当在境内完成交易处理、资金结算和数据存储。

非银行支付机构为跨境交易提供支付服务的,应当遵守跨境支付、跨境人民币业务、外汇管理以及数据跨境流动的有关规定。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