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使用不符合条件的审查人员;

(二)未按照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审查;

(三)未按照规定报告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未按照规定在审查合格报告书和施工图上签字盖章;

(五)出具虚假审查合格报告书。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