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章 标准化管理第三十二条有效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由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