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章 文件编制与实施第二十九条有效勘察设计单位应当配合施工,负责说明设计意图,解决施工过程中因勘察设计而产生的问题,并参加投产试运行和竣工验收。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