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章 文件编制与实施第二十一条有效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标准。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