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章 房地产经营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规定到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5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