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长春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章 房地产经营

第二十八条

已修改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预售和商品房现售。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销售现房的,应当到市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办理房屋首次登记。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5日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