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市、公主岭市生态环境、水行政、规划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与四平市、辽源市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流域保护行政执法协作,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并及时通报违法行为处理情况。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