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辽河流域协同保护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了实施《吉林省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加强辽河流域协同保护,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