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养犬行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