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八章 特别保护第六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残疾未成年人康复救助制度,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康复救助的基本服务项目、内容和保障标准。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